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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能否构成诈骗犯罪

时间:2024-11-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是的,这是无法实现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前提必须是,在缔结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且需要采取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段,从而诱使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陷入认识错误并交付其财物。

倘若并非基于此类情况,那么仅仅只能认定该项行为为普通的合同纠纷事件,而非刑事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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