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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迟迟不给怎么办?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2-10-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迟迟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催告对方支付抚养费,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追讨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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