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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抚养费官司在哪起诉

时间:2025-04-0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未婚生子抚养费官司,是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定义,即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在选择起诉法院时,应依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判断。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的移送规定

  在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移送。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如果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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