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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分别予以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予以收监执行?

时间:2025-07-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按照《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分别予以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1)重新犯罪的;

  (2)发现余罪漏罪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

  (4)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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