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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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一般刑讯逼供方式有哪些
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
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
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二、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区别有哪些
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被规定在同一刑法条文中,其两者主体、主观罪过相同,采用的手段也相似,在客观方面都可实施暴力行为,主要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
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暴力取证罪的犯罪对象则是证人。这里的证人不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也包括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