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5-06-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结案之后,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是可以退还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金的退还时间是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
1.公安机关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会通知指定的银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到该银行领取退还的押金。这一流程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2.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
因此,在退还保证金时,也需要确认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