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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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担保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税凭证的具体范围包括合同(指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证券交易四大类。其中,合同涵盖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担保合同未被列入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只有在明确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既然担保合同不在列举范围内,就不用缴纳印花税。所以,在处理涉及担保合同的事务时,无需考虑印花税的缴纳问题。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抵扣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都不存在传统纸质发票中的抵扣联。
全电发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有较大区别,它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不再设置专门的抵扣联。纳税人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获取用途确认结果,并下载、打印全电发票。
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同样无抵扣联。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用发票的电子文件进行相应的抵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