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5-09-1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儿媳妇可以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但是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除非公婆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让儿媳妇继承遗产,儿媳妇才能继承;要不就是在配偶去世之后,儿媳妇依然赡养公婆,并且还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