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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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
此外,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本身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的,对外没有效力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
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