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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时间:2019-11-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黄律师

  一般单位租赁房屋拆迁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有些人认为租赁人住在那应该可以享受一些拆迁补偿,那事实真的如此吗?租出去的房屋面临拆迁该怎么办?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鑫霆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为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向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

  二、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根据国务院305号令,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是不能得到房屋补偿款的60%的,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人民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三、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
 
  1、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
 
  2、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
 
  3、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
 
  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遇有商业拆迁或市政拆迁,出租人应当从所得或应得补偿款中对承租人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鑫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唯一享受拆迁补偿的主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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