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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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不离职的员工是否可以享受补偿取决于公司的规定。以国有土地征收拆迁为例,员工并非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是企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能够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以不离职员工能否获得补偿取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 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 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四) 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 建造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补偿也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六) 常住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情况;
(七) 其他,比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比如有名贵植物)等,都应当如实调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