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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时间:2022-10-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强制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二)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三)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四)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刑政诉讼。

  (五)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补偿。

 

  二、强制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法定要求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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