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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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遇拆迁赔偿不公,可求助于:
1.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诉和调解;
2.土地及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管土地征用的各项政策;
3.法院:依法解决纠纷;
4.仲裁委员会:有些地方备有专业拆迁仲裁机构;
5.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建议及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