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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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离婚时要求退还彩礼钱的要求,一般来说,并不合理。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女方被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仅在特定的两种情形下才适用:
1.双方未共同生活;
2.因支付彩礼钱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彩礼应退还给男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婚姻关系未正式成立,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彩礼也应予以退还。
3.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特别是达到绝对困难的标准,即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彩礼也应当退还。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支付彩礼而陷入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