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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离婚了,房贷是可以变更还款人的,离婚不仅意味着夫妻双方情感上的解除,还涉及到财产、子女抚养权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的解决。
1.在离婚过程中,房产作为重要的共同财产之一,其归属和贷款偿还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2.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需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其中就包括房贷还款人的变更。
因此,离婚时,若双方就房贷还款人的变更达成一致,是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的。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规定:
1.约定优先: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但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需注意,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外)、知识产权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特殊财产处理:
(1)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但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应进行补偿。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经过一定年限(原规定为房屋8年、贵重生活资料4年,但现已不适用),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5.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等财产,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