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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

时间:2020-05-0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彭律师

  当前社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保证金的作用是卖家为了合同如期履行而要求买家因违约要承担一定的后果而设置的一种措施,能够起到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那么,服务合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广州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进行答疑解惑,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服务合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保证金的种类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服务合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进行的解答,可知如果合约到期为了保证履约一方的利益,会收取一定保证金,并且按照约定履行的,会退还保证金的。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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