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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债务如何认定和承担

时间:2022-07-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合伙经营债务如何认定和承担

  合伙债务,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组织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组织,而履行债务的担保和承担债务的财产范围是合伙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1、世界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都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2、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采取的是连带主义,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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