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律师形象照

广州律师,广州越秀区律师事务所,鑫霆律师

联系律师

    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由于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4-02-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生效。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