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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时间:2025-02-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变更合同辞职并非一定有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且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那么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也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在此情况下,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此时,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变更赔偿的标准,主要依据劳动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1.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应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此外,如果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工伤医疗待遇损失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3.对于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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