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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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转让店没签合同,可能要退还转让费,具体规定如下:
1.虽然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但如果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即一方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则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还转让费。
2.如果转让方在协商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磋商,导致受让方基于错误的认识而支付了转让费,那么受让方就有权要求转让方退还转让费。
3.如果双方未能就转让事宜达成一致,且受让方并未实际接手店铺经营,那么转让费也应当予以退还。
没签转让合同退费,是否构成违约?答案是:这通常不构成传统意义上的违约,而是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范畴。
1.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并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一方选择退费并终止交易,通常不会被视为违约行为。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或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并且该协议或关系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内容,那么一方擅自退费就可能构成违约。
3.但在转让店铺的情境中,由于缺乏书面合同的明确约定,退费行为往往被视为对缔约过程中信赖利益的损害,而非对合同条款的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