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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主体变更说明

时间:2022-07-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租赁合同主体变更说明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2、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3、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5、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二、合同主体变更要不要重新签订合同

  主体变更,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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