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08-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离婚判共同扶养孩子怎么判
若夫妻二人经过充分磋商决定协议离婚并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但在此过程中应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其中一位家长。
即便是在父母离婚之后,子女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照顾,他们仍然被视为双方共同的孩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当保护子女权益成为首要考虑因素时,父母双方才能通过协议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共识,并且这种做法也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离婚后父母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况在法律层面上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