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避免转租纠纷?
时间:2020-03-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黄律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如何避免房屋转租纠纷呢?接下来广州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如何避免房屋转租纠纷
地产交易专家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三点:
(一)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二)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三)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如何避免房屋转租纠纷
二、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果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七条
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
(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广州律师大家解答的关于如何避免房屋转租纠纷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