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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不可以退,但存在卖方违约或者合同无效等情形可以退回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不一定能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5、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们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
签订了房子认购书之后,如果买房的人不想购买该房屋了,其给付的定金不会退还,购房人无权请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是卖方违约的,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双倍定金。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使合同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使合同不能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