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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延期?

时间:2024-03-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延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一般为三十年,到期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延长。对于需要办理延期的土地使用权,农户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原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等。经审核符合延续条件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并换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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