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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产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时间:2024-12-0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离婚协议房产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协议公证确实需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这是因为公证程序涉及对夫妻双方身份、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的严格审查,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证的具体程序包括:

  1.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进行确认,并审查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2.会详细询问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如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安排、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3.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公证机构会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此外,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还需准备一系列材料,如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户籍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这些材料都是证明离婚协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二、离婚冷静期是否必须遵守?

  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离婚冷静期是必须遵守的。

  1.《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要求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等待三十天。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三十天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则需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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