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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签约主体通常是谁?

时间:2023-12-1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集体合同的签约主体通常是谁?


集体合同是指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签订主体包括劳动者方签约人和用人单位方签约人。劳动者方签约人,一般法定为具有集体合同当事人资格的工会组织的机关。用人单位方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团体的机关和用人单位的单位行政人员。平等协商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该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确定协商代表,明确代表的职责。

二是依法开展协商,严格遵守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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